南海网2月18日消息(南海网记者杨婷婷)明天,海口市中小学开始秋季报名,2月18日,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,海口市教育局对201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了统一标准。按照规定,校服费、学生饮用奶费、学具费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。
按照海口市教育局规定:全市中小学校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。对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、信息费;对在农村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作业本费;对在城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业本费按琼发改收费。乡镇以下(含乡镇)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住宿费。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学费、住宿费、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。高中和职业学校课本费按实际发生的收费,及时结算,多还少补,不得盈利。
高中学生的作业本可在学校的指导下,统一规格标准,由学生自愿购买。将高中英语听力录音磁带纳入2011年春季代收费项目。
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与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费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。以上高中阶段的两项收费,按实际发生时才收,严禁开学时向学生收取。
校服费、学生饮用奶费、学具费,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坚持自愿的原则,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,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,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,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。校服费、学生饮用奶费、学具费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。
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将严肃查处,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。
收费举报电话:海口市物价局:12358
海口市教育局:68724590
秀英区教育局:68663121 68661609
龙华区教育局:68546548
琼山区教育局:65882232
美兰区教育局:65373592